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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负责人产生方式和换届选举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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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成都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  

主要负责人产生方式和换届选举办法

总则

 1. 为规范成都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协会”)主要负责人产生方式和换届选举工作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协会章程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2. 本办法适用于本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长等主要负责人的产生及换届选举工作。

 3. 主要负责人产生和换届选举应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充分体现会员意志,保障会员民主权利。

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

 1.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备良好政治素质 。

 2. 在成都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,熟悉行业情况,有较强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。

 3. 热心协会工作,积极履行职责,能为协会发展和行业进步贡献力量。

 4. 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行职责,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。

 5.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
 6. 会长、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、秘书长,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,且不得来自同一会员单位。

主要负责人产生方式

 1. 候选人提名:由理事会、监事会、会员代表或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候选人。推荐时应充分考虑候选人的任职条件、行业贡献和代表性。

 2. 资格审查: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,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、政治素质、行业经验、诚信记录等,确保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。

 3. 候选人公示: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协会内部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公示期间接受会员监督,如有异议,可向资格审查小组反映,由小组进行调查核实。

 4. 选举产生:主要负责人通过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。选举会议须有2/3以上会员(会员代表)出席方能召开,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到会会员(会员代表)1/2以上方可当选 。

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及职责

 1. 换届选举领导小组:由理事会负责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,成员包括理事代表、监事代表、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。负责制定换届选举方案、提名候选人、组织选举工作、处理选举中的重大问题等。

 2. 监督小组:由监事会成员和部分会员代表组成监督小组,负责对换届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进行。监督内容包括候选人提名、资格审查、选举程序、计票唱票等环节。

换届选举程序

 1. 筹备阶段: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方案,明确选举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候选人资格条件等内容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;发布换届选举通知,向会员告知相关事项;组织候选人提名和资格审查工作。

 2. 候选人推荐与公示:会员(会员代表)、理事会、监事会等按规定推荐候选人;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审查,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;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协会内部公示,接受会员监督。

 3. 选举阶段:召开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进行选举。会议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主持,首先介绍选举议程和注意事项;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,介绍个人情况、工作思路和对协会发展的规划;会员(会员代表)填写选票,进行无记名投票;监票人、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、统计票数,并公布选举结果。

 4. 结果备案与公告:换届选举结束后,将选举结果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;在协会内部及相关媒体上公告选举结果,宣布新一届主要负责人名单。

换届选举时间及任期

 1. 本协会每届任5年,换届选举应在任期届满前、3个月内完成。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,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
 2. 主要负责人每届任期与协会任期相同,连任不超过2届 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2/3以上会员(会员代表)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,方可任职。

监督与纪律

 1. 换届选举工作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和会员的监督。监督小组应全程监督选举过程,确保选举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 2. 参与换届选举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选举纪律,严禁拉票贿选、弄虚作假、干扰选举等行为。如有违反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3. 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会员,可在选举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,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或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,由相关小组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申诉人。

附则

 1. 本办法由本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 2. 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,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条款,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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