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长岗位职责
1、本会法定代表人,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;
2、主持协会全面工作,组织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;
3、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和会员大会;
4、检查、监督、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、执行情况;
5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、协调、带领全体会员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工作;
6、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7、组织开展监督、考核工作;做好年终工作总结。
监事长岗位职责
1、向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报告工作;
2、监督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、罢免;监督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履行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的决议;
3、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向业务主管单位(行业主管部门)、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;
4、监事列席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和协会重要行政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提出质询和建议;
5、监督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当会长(理事长)、副会长(副理事长)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,必要时向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;
6、主持召开本会内部矛盾调解会议,协调各方意见形成调解方案(协议),督促调解方案(协议)的执行,必要时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经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;
7、监事会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,接受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领导,切实履行职责。
书记岗位职责
1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、决定;
2、引导和监督协会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促进协会健康发展;
3、支持协会及负责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;
4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,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宣传党的主张、贯彻党的决定、领导基层治理、团结动员群众、推动改革发展;
5、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维护各方合法权益,团结凝聚职工群众,建立和谐劳动关系;
6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;
7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。